杭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发布杭教基〔2023〕8号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调整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政策。 分配生须同时满足三项条件: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符合前置条件、初中阶段在市区同一初中在籍在读;2024、2025届可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算连续在读。 名额以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为主要依据均衡分配到校;中考前填志愿,成绩达基础控制分数线志愿方有效,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率原则上不低于95%。 直接适用于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和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余杭、临平、富阳、临安、桐庐、淳安、建德参照执行。
影响:该通知明确市区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的对象条件、分配方式与录取规则:学生须为符合市区高中报考资格的市区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达标,且初中阶段在市区同一初中在籍在读(2024、2025届可自2023年春季学期起算);名额按各初中应届毕业生数均衡分配到校;考生须在中考前填报名额分配招生志愿,中考成绩达到基础控制分数线志愿方有效,按平行志愿投档逐校录取,录取率原则上不低于95%。直接适用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及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等区县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