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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托育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解读
最近一次变化:2026-09-30 · 新增 看差异
摘要
杭州市教育、财政、发改、卫生健康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市托育教育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方案》,推进托育资源与幼儿园托班、师资、经费及医育服务协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托班。 方案覆盖杭州市,提出到2026、2027、2028年底,提供托育教育一体化服务的幼儿园占比分别力争80%、85%、90%。 文件自2026年4月19日起实施,废止2023年杭教基〔2023〕7号;具体托班安排、服务及报名以幼儿园和后续官方通知为准。
影响与行动
- 发生变化
- 杭州市幼儿园及有0—3岁婴幼儿托育需求的家庭。方案主要安排托育资源与幼儿园托班建设,不代表某一幼儿园已开班或招生。
- 影响谁
- 原文未明确范围:杭州全市 · 幼儿园
- 生效
- 2026年4月19日
- 截止
- 原文未明确
- 政策文号
- 杭教基〔2026〕1号
- 建议动作
- 幼儿园和区县(市)主管部门按官方方案推进;家长如需托育服务,向具体幼儿园核实开班、服务内容与登记条件。全市比例目标不等于个园招生承诺。
- 官方核验
- 打开官方核验入口 →
版本历史
- 版本 1
杭州市托育教育一体化实施方案解读
杭州市教育、财政、发改、卫生健康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杭州市托育教育一体化进程的实施方案》,推进托育资源与幼儿园托班、师资、经费及医育服务协同,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托班。 方案覆盖杭州市,提出到2026、2027、2028年底,提供托育教育一体化服务的幼儿园占比分别力争80%、85%、90%。 文件自2026年4月19日起实施,废止2023年杭教基〔2023〕7号;具体托班安排、服务及报名以幼儿园和后续官方通知为准。
变更追踪
新增 · 2026年9月30日
本次变更没有可公开展示的字段差异。
同簇信源
必要摘录:文件自2026年4月19日起实施;杭教基〔2023〕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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