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摘要
杭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文号杭教基〔2024〕12号,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到2028年,全市学前3年户籍儿童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9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5%以上。 幼儿园招生将完善招生服务区制度、探索实施“长幼随学”、全域推进数智化招生,并实现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全覆盖。 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占保教成本比例不高于40%,收费标准调整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与前次调整间隔不少于2年。
影响与行动
- 发生变化
- 该计划为全市幼儿园阶段政策:招生方面完善招生服务区制度、探索“长幼随学”、全域推进数智化招生;服务方面实现学后托管全覆盖并开展暑期托管,减轻家长育儿负担;收费方面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占保教成本不高于40%,逐步实现同级公办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价收费;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须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 影响谁
- 杭州市幼儿园适龄儿童家长、幼儿园办园机构(公办及民办)、各区县教育及相关行政部门范围:杭州全市 · 幼儿园
- 生效
- 2025年2月1日
- 截止
- 原文未明确
- 政策文号
- 杭教基〔2024〕12号
- 建议动作
- 家有适龄入园儿童的家长可关注所在区、县(市)后续发布的幼儿园招生实施办法,留意“长幼随学”及数智化报名流程;有托管需求的家庭可关注学后托管和暑期托管安排;关注公办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或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的,可向当地教育部门咨询具体收费与政策落地情况。
- 官方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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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历史
- 版本 2
杭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文号杭教基〔2024〕12号,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到2028年,全市学前3年户籍儿童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9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85%以上。 幼儿园招生将完善招生服务区制度、探索实施“长幼随学”、全域推进数智化招生,并实现幼儿园学后托管服务全覆盖。 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占保教成本比例不高于40%,收费标准调整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与前次调整间隔不少于2年。
- 版本 1
杭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文号杭教基〔2024〕12号,自2025年2月1日起施行。 到2028年,全市学前3年户籍儿童入园率保持99%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95%以上,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保持85%以上。 优化幼儿园招生政策,完善招生服务区制度,探索实施“长幼随学”,全域推进数智化招生,实现学后托管全覆盖并开展暑期托管。 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占保教成本比例不高于40%;小区配套幼儿园须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园,并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
变更追踪
修改 · 2026年8月18日
本次变更没有可公开展示的字段差异。
新增 · 2026年8月17日
本次变更没有可公开展示的字段差异。
同簇信源
- T1 · 官方杭州市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K12白名单影子) · 2025年1月9日打开原文
必要摘录:杭州市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杭州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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